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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
 

常平镇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法律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市将 2006 年 12 月 8 日定为东莞市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常平镇选举委员会根据东莞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东选 〔 2006〕3号 )的精神及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市委、镇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切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选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密切联系群众,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有一定履行职责能力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符合“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新一届市、镇国家机关领导成员,为我镇深入实施“一城两站三区四特色产业”的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商贸名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总体要求: 2006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为全市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 根据法律规定和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 在选举日的 20 天前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 15 天前公布汇总后的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 5 天前公布经酝酿、讨论、协商后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 20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 于 2006 年 9 月中旬全面铺开至 2006 年 12 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宣传发动。 9月20日至10月10日。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选举工作机构。 9 月上旬,成立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镇选举委员会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担任主任,分管党群的一名副书记及镇人大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做到领导重视,为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选举办公室成员从政府各有关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选举有关工作事宜;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抽调人员成立选举工作联络小组,配合镇选举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

  (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选举委员会根据东莞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镇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以确保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三)召开镇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0 月初,镇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商讨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事项,落实各项工作的部署;审议通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

  (三)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 10 月初,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动员部署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内容主要是组织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目的在于使选举工作骨干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明确这次换届选举的要求、方法、步骤、程序和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注意事项,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根 据市选举委员会下发的换届选举公告,镇选举办编印选举宣传提纲和标语、口号,在镇宣传部门和报社、电视台等部门的配合,广泛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各选举工作联络小组要积极配合镇选举办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选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激发其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五)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主要是做好选举经费的预算及落实,购买办公用品,印制选民登记表、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选民证、委托投票书、代表当选证书、代表登记表和各种统计表册等。

  第二阶段:选区划分,选民登记。 10月11日至11月18日。主要工作是:

  (一)划分选区,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机构。 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选区划分。划分选区要使每个市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镇人大代表选区,以便于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 1 至 3 名代表划分,超过 3 名的,选举无效。同类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使选民能够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区的划分须经本级选举委员会确定后公布。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选区各有关方面协商推选,并报本级选举委员会批准。

  (二)分配代表名额。 划分选区的同时,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个选区。代表名额最迟在 11 月 14 日前分配到选区。代表名额是法定的,市、镇人大代表的总数没有法定理由不能变。按照法律的规定,市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镇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居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四比一,或者少于四比一直到一比一。考虑到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缩小的实际,市人大代表的名额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 1.01 ∶ 1 的原则分配;镇人大代表的名额按 1.01 ∶ 1 至 2.2 ∶ 1 的原则分配。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选举委员会提出方案,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由镇选举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从 10 月 25 日开始,按选区进行。选民年龄的计算应以 2006 年 12 月 8 日(即全市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零时为截止时间,凡在 1988 年 12 月 8 日零时前出生的,均达到选民的法定年龄。流动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并参加选举。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选民登记方式。这次选民登记可以上次的选民登记为基础,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增减、核对。选民登记一定要把好年龄关和政治关,确保选民资格的准确性,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为此,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要依法逐个认真审查选民资格,然后按统一要求填表汇总选民名单。选民名单经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于 11 月 17 日前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镇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 3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 12 月 3 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 12 月 8 日以前作出判决。选民登记要造册存档,妥善保存。

  第三阶段:酝酿候选人,投票选举。 11月19日至12月8日。主要工作是:

  (一) 11月下旬,举办常平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第二期培训班,部署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有关工作。12月上旬,举办常平镇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第三期培训班,部署组织投票选举的有关工作。

  (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从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之日 起至 11 月 22 日,按选区提名推荐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该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政党、人民团体向本级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的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合计不得超过本级人大代表名额总数的 15% ,所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可以推荐到各选区参加选举。推荐者应当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于 11 月 20 日以前提交本级选举委员会,并向本级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从本镇实际出发,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防止和克服把代表职务当作荣誉职务或照顾性安排的倾向,切实把好代表的“入口关”,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在新一届市、镇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 65% ,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分别高于 24 %、 22 %。要保证工农及其他劳动者、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归侨侨眷分别占 45% 、 38% 、 9% 、 2% 左右。市、镇人大代表尽量不与市政协委员以及各级人大代表交叉。要少安排市、镇政府组成人员担任本级人大代表。连任代表可占 30% 左右,他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现实表现。适当增加熟悉法律、经济、文教、科技、环保、城建等方面专业知识代表的比例。代表的年龄应形成梯次结构。在提名推荐和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正确引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实现代表结构合理化。

  选民、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依法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不得调换或者增减。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应当分别将汇总后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交各选区于 11 月 22 日以前公布。

  (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11 月 23 日至 12 月 2 日,由镇选举委员会把代表候选人名单交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应进行预选。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本级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按姓名笔划顺序或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于 12 月 2 日以前公布,同时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2 月 3 日至 7 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镇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介绍。镇选举工作机构及各选区要认真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规划好选举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做好选票、会场、票箱和组织领导等准备;颁布选区的选举办法;依法确定、物色选区和各投票站的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继续进行换届选举的宣传,了解选民的参选情况,办理好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的书面委托投票手续。

  (五)投票选举。 12 月 8 日(星期五)为全市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 全市各选 区均统一在规定的选举日进行投票。投票选举应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选票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投票选举由镇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镇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如委托投票的,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3 人, 并附选民证。 每个选区要确保参选率达到 95% 以上。如一次选举不成功,于当天继续进行投票选举,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完成投票选举的选区,经本级选举委员会批准,时间可以顺延,但不得超过 3 天。选举结果由镇选举委员会确定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核发当选代表通知书。市人大常委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及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市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确认代表资格后,发给代表证并予以公告,同时填写好代表登记表和建立代表名册。

  第四阶段:召开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 12月9日至2007年2月。主要工作是:

  (一)培训代表。 在市、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对新一届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

  (二)筹备召开人代会。 镇的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必须在 20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会期至少两天半。

  在选举镇国家机关领导成员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要确保代表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镇人大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时,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至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24 小时。此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二是要坚持差额选举。差额选举是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一种选举制度。这是我国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原则。法律规定,镇人大主席、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 1 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 1 人,也可以等额选举。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 1 人至 3 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三)做好选举总结和归档工作。 镇选举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做好有关文件、资料、表册的立卷归档和上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工作机构自行终止。

  三、组织领导

  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法律性强,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附件:《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东莞市常平镇选举委员会

二 ○○ 六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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